卷土重来,家门口的菜摊会被社区团购“玩”坏吗?******
家门口的菜摊会被社区团购“玩”坏?
一边是舆论质疑,一边是资本青睐,社区团购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它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滴滴”“蛋壳”?互联网巨头进军社区团购势必垄断的立论是否站得住脚?社区团购争议背后还透露了哪些现实焦虑?
最近一周,舆论对社区团购的关注持续火热。以“社区团购”为关键词的相关话题频频冲上微博热搜,其中“社区团购会夺走卖菜商贩生计吗”阅读量超过2.47亿。
对比此前争夺流量入口的打车大战、外卖大战、单车大战,部分舆论担心此次互联网巨头会故技重施:先采取低价倾销策略占领市场,再“挟流量以令市场”挤压中间商“卖菜者”生存空间,继而剥夺终端消费者“买菜自由”。
一边是舆论质疑,一边是资本青睐,社区团购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它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滴滴”“蛋壳”?互联网巨头进军社区团购势必垄断的立论是否站得住脚?社区团购争议背后还透露了哪些现实焦虑?带着这些疑问,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走访了新老菜市场、买菜居民、行业人士,开展多维度解析,试图揭开纷争背后的社区团购真面目。
现实中的“社区团购”
“90后”李萌是一位年轻妈妈,每天加班到7点,出了地铁,还得往返2公里去菜市场买菜。现在有了社区团购,她只需要从“团长”那里下单,在小区门口的便利店中把自己定好的菜带回家就可以了。
“我省下了2公里的往返体力与时间。”李萌说,社区团购的菜品相对固定,但她实在不想为多吃一两个菜,每天多走2公里。
在李萌看来,社区团购很方便,而丰富性是一家菜市场最打动她的地方。“我会在周末去菜市场采购一番。”
迈皋桥老街集贸是南京城北的一家老菜市场,临近岁末年关,这里的肉铺生意异常火爆。每天清早,各家铺子前挤满了前来灌腊肠的居民,一眼望去,几乎都是老年人,仿佛正在掀起的社区团购浪潮与他们无关。
记者随机走访了这家菜市场多个铺位,他们也表示生意暂未受到社区团购的冲击。“该买还得买啊,这段时间菜价也没有受到波动。”张萌的蔬菜铺子在菜市场入口,据她观察,菜市场里不乏年轻人身影。
“主要看时段,白天年轻人要上班,没空逛菜市场,傍晚下班后来这里买菜的年轻人不少。”张萌告诉记者。
“社区团购是人家帮你挑菜,肯定没自己亲手挑的好。”记者采访间隙,一名穿着黄色美团外卖工作服的配送员过来挑菜。记者起初以为他是为客户送菜,交谈后才知道,他竟然是这家摊位的老主顾,每周要来买两三次。
“民以食为天,最重要的还是食材新鲜。”在干配送前,郑世强曾是一名饭店厨师,他认为年轻人不会特别在意几毛钱的折扣,更在乎买到手的菜放心不放心。目前他与另外两人合租,平常一起搭伙做饭,由他来买菜、掌勺。
“社区团购不见得会取代线下菜市场,因为消费群体不一样。”郑世强说,团购群体以年轻人居多,一些上班族晚上回家想炒个菜,一打开冰箱发现是空的,就会用手机下单买菜。老年人如果不是住在楼梯房高层,团购需求并不紧迫。没事逛逛菜市场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休闲娱乐方式。
“我们这里不少摊主也会搞搞社区团购,卖自己铺子里的菜,帮客户‘跑腿’去其他铺子买菜。”好邻里惠民中心的负责人吴殿昌说,为了吸引并留住客户,有的摊主会自己“贴钱”为客户代购。
好邻里惠民菜市场是南京第一家“智慧菜市场”。这家脱胎于夜市大排档的农贸市场,如今被装修成商业综合体的样子,是当地居民口中“五星级”菜市场,可覆盖周边12万人的“茶米油盐”。
菜市场四处悬挂着广告条幅,上面统一标着“搜好邻里菜市场,省时间给生活”的字样以及一些俏皮话:“菜炒一半缺点啥,手机下单全送达”“爷爷教我炖海带,我教爷爷云买菜”“孙儿太小走不开,手机买菜送上来”……“这些条幅年轻人很喜欢,会专门来拍照。”吴殿昌说。
“一个月前我们开始与‘饿了么’合作,把所有菜品都放到了线上,对线下菜市场做了数字化改造。我们菜市场人气高,‘饿了么’会时不时过来搞促销。”吴殿昌说。
他告诉记者,这种大平台来做促销,优惠力度非常大,对一些商户冲击不小。“有商户来跟我抱怨,说大平台‘抢’他们生意。我跟他们说,即便‘饿了么’不来,以后也会有其他大平台来。促销只是一时的,重要的还是菜好不好,菜市场的环境好不好,有没有人愿意来。”吴殿昌说。
资本江湖中的“社区团购”
社区团购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其萌芽源于社区电商。早在2014、2015年,各种社区电商服务就已经遍地开花,例如与体彩店合作,搭建社区O2O服务平台的“咕啦电商”;再比如瞄准我国社区连锁便利店空白的“购百特”;还有房地产公司孵化的以物业为基础,定位于智慧社区服务的“爱助家”。
资本也在此时“盯”上了这些精耕社区流量的新势力。企查查统计显示:2014年以“兴盛优选”“爱鲜蜂”“中商惠民”为代表的产品,开启了社区团购“赛道”投融资先河。而各类资本的“注入”在2018年迎来高峰期,公开融资事件达23起,所披露的融资金额16.7亿元。
社区团购在2018年前后短暂“火”了一阵。但由于订单密度不够高,平台接连出现倒闭潮。疫情以来,不少用户开始接受预售制的社区团购。订单密度的激增,让几大互联网巨头重新看到了社区团购的价值和前景,纷纷加速布局,烧钱补贴随之而来。
来自企查查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社区团购公开融资事件达19起,稍逊于2018年;但公开披露融资金额高达171.7亿元,同比增长356.3%,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背靠互联网巨头的同程生活、十荟团、兴盛优选、爱鲜蜂的融资次数最多。
通览2020年社区团购赛道的投资方,阿里、腾讯、同程、滴滴、京东,这些互联网巨头的身影频频出没,一个潜力巨大、群雄逐鹿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
“滴滴和美团把社区团购的战略地位提得很高,但这和他们的主营业务固有优势不匹配,靠砸钱补贴,没有成本优势;京东后进,但仓储物流有优势;拼多多布局很早很快,也有着农产品供应链的天然优势;阿里的生鲜供应链主要对接本地生活事业部,主要是盒马和饿了么在布局。”对于社区团购在各大平台的战略地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助理教授雷莹分析。
雷莹认为,“买菜”是刚需,高频且价格敏感。对于京东、拼多多、淘宝等本来就有生鲜电商布局的平台来说,如果不进入社区团购,别人做了,消费者就不来线上买了。对于滴滴和美团来说,更多是出于对新业务和营收来源的开拓。
“当前社区团购市场区域特征明显,但尚无全国性龙头。社区团购对互联网巨头来说极具吸引力,巨头纷纷布局争夺下沉市场流量入口。”中信建投研报中显示:2019年中国生鲜零售市场规模达5.1万亿元,生鲜电商市场规模达2796.2亿元,渗透率仅5.48%。
疫情刺激下,2020年社区团购市场发展迅猛,市场规模预计达到890亿元以上,在生鲜电商中占比达到21.9%,疫情培养了用户社区团购的习惯,有望推动社区团购市场的高速增长。
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不管
资本介入的社区团购大战,被看作是继外卖、网约车、共享单车后,互联网巨头们最激烈的一次混战。凭借5毛一斤土豆、3毛一个鸡蛋等低价模式,互联网巨头对社区小菜贩们造成碾压。一些小菜贩或关门歇业,或沦为互联网巨头的线下员工,以至于舆论开始担心,互联网巨头正在夺走卖菜商贩的生计。
“我也想加入社区团购,但是没有这个渠道,也没有人找我。”南京宝船菜市场商户赵文凤在板桥有十亩地,每天早出晚归,卖的菜价格要比批发菜高一点。她比较欢迎像京东买菜这种代买配送,但社区团购这种直接到源头去买菜的,对他们冲击太大。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生意不好,下半年疫情之后,不少地方习惯了网上配送,传统生意还是不好。”南京市农贸市场协会副会长、南京绿恒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盛丽琴说,我们也鼓励商户加入社区团购,但团购上面的菜那么便宜,他们是比不了的。
“我们劝商户们忍一忍,等一等,熬下去,毕竟烧钱也烧不了多久。与此同时,我们也鼓励商户尽快适应这种变化,找到活下去的办法。”盛丽琴说。
“电商巨头进入社区团购,更多是希望通过高频消费场景获客,他们的低价竞争策略,会对传统农产品市场供应量造成冲击,不利于高品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布瑞克农业互联网董事长孙彤说。
孙彤认为,农产品品类众多、供应链长且资产重,在局部形成垄断,打垮小菜摊后,涨价、杀熟是可能的。但目前很难有电商巨头能够完全掌控如此多的品类并形成垄断。如果只做一两个品类,就不会有规模效益出来,竞争力达不到,最多半年价格战就会消停。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就提出,不准“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但指南中也提出,“平台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可能具有以下正当理由:(一)在合理期限内为发展平台内其他业务;(二)在合理期限内为促进新商品进入市场等”。
12月9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要求菜品社区团购的“团长”(负责人),视情应办理相应的市场主体登记,平台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实施低价倾销,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扰乱正常经营秩序。
在该局同日召开的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座谈会上,阿里巴巴、美团、滴滴、苏宁等电商社区团购相关负责人已在告知书上签字,承诺诚信依法经营,开展有序良性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来座谈都是子公司,有的是分公司的分公司,他们做不了主,得听总部统一号令。”据接近这次座谈会的知情人士透露,美团、拼多多等平台的总部甚至华东的中心都不在南京,发出告知书和召开座谈会,是为了在出现低价倾销等苗头时及时提醒。记者注意到,南京市目前还没有出现关于社区团购的行政处罚案例。
12月中旬左右,华海顺达、卫龙、香飘飘等部分供货商给渠道经销商发通知称,没有授权,不得操作社区团购平台;不允许做单品超低价销售。
“现在的社区团购大战,从全国看还是初级阶段,但在长沙等地已经进入到了激烈竞争阶段。巨头们为什么砸那么多钱参与,因为大家都看到了,这个是未来电商模式的雏形,不单单是千亿级市场的事情。”同程生活高级合伙人肖志龙说,未来的电商带有社交属性,此前的烧钱补贴模式是行不通了,一定要有完整的场景和履约来实现盈亏平衡。
“如今业内竞争愈加激烈。”南京建邺区某社区团长“幸福小猪宝”向记者坦言,“团长”越来越不好当。在社群这类口碑消费场景里,平台所说的轻松赚钱是办不到的。“平台不能保证每批货都好,得人去看了才敢推。2000块钱的一个团,就赚200块不到,我一个人跑不过来还得和人分。”
“疫情给了社区团购发展的机会,其爆发力和潜力都在进一步挖掘中。”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莫岱青也认为,如果社区团购想靠性价比或交付服务突围,终归得靠强大的供应链所带来的规模效应,可以说社区团购是一门供应链的生意。只有全方位地服务消费者,把好品质关,才能长久。
雷莹指出,和此前网约车、共享单车不同,各大平台在社区团购业务上的优劣势有很大差异度,所以不会像同质化竞争那样完全成为价格战,后期通过供应链和仓储物流的优化,在成本优势上就会拉开差距。
“对于社区团购模式本身的价值不能完全否定,该肯定的要肯定。”雷莹说,社区团购在某些方面满足了消费者需求,资本看到了这部分商业潜力。这条路能否走得通,不妨多给这一互联网新业态一些成长空间。
“菜篮子关乎基本民生,要避免人为造成剧烈的市场波动,这是基本底线。同时,对社区团购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不管’。”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田伯平说。
社区团购到底会带来什么?专家认为,不能简单地作定性判断,既不能把社区团购变成一个负面案例,影响资本进入民生领域投资的积极性,也不能任由资本无节制扩张,留下“一地鸡毛”。
田伯平建议,各地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借这类案例探索对这类业态监管的新办法、新模式。以基层社区为着力点、以居民需求为中心,探索政府、资本、社会的边界,形成经济治理的有效模式。(记者:潘晔、郑生竹、朱程、杨绍功)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